关于收集2017届毕业生求职补贴证明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7-04-24   |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浏览:1992 次[ 字体:    ]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各院系: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63号)精神,决定对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请通知2017年度符合以上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各学院收集汇总后于5月5日前交招就处,具体要求如下:

1、享受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017年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原件;

2、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能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2017年一季度发放低保金记录(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流水单)等材料原件;

3、身体残疾的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原件。

4、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5、申领毕业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填写《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6、各学院填写《2017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2),纸质版(盖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联系人:阚文萍,联系电话:0931-8685536

招生就业处

                               2017年4月22日

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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