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19 |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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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管学院实验中心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实验室各项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措施,提高我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从而提高其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实验中心资产主要包括教学软件、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它是完成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的重要物资保证。
(三)实验教学中心资产的管理使用施行岗位责任制,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指定专人(物管员)管理,物管员对所管理的实验教学中心资产负责。
(四)实验教学中心对新购进的教学软件和仪器设备要在规定时间内要进行数量和质量(包括附件及资料)的验收,如遇不合格者,要立即报告资产部门,联系换、退、赔等工作。
(五)仪器设备管理要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保持“账、卡、物”三者相符,妥善安排物资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科学管理器材,并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库存物资的完好无损。按照有关部门制度规定,办理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的购进,领用借用手续认真及时登记账目,拒绝一切不符合规定的领、借用要求。
(六)实验教学中心的主要仪器设备要制定相应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严格认真执行。实验前后应检查所有仪器是否完好,工作结束应整理摆放好所用仪器设备。学生初次进行实验操作,教师应予必要的指导,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七)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软件及材料。
(八)仪器设备应定时进行保养维护,尤其是电子产品要定期加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防潮、防霉,防尘工作。
(九)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进行维修,需送校外修理的报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办理相关手续仪器设备的报废应慎重,经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组织检查,由物管员填写报废单,说明报废理由,经主管院长签字,报国资处备案,按学校制定的管理办法统一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报废。
二、经管学院实验中心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在实验教学进行前,授课教师应负责实验方案和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讲义和实验教学基本文件的准备与完善,认真备课和参与实验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等,并落实实验教学计划(课表),布置学生预习,按时组织学生参加实验。
(二)实验教学进行前,教师应首先让学生检查实验、实训设备,提前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实训过程中设备如有损坏,教师应及时将设备损坏情况通知管理人员,并协助管理人员督促学生按规定赔偿。
(三)实验教学中,实验教学人员应模范遵守和执行学校关于实验室管理和实验物资设备管理的规定,注意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监督学生爱护实验、实训设备,努力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
(四)实验教学结束后,教师协同管理人员填写实验室管理记录表,督促规整实验室环境,关闭设备后及时清理卫生。实验教学人员与实验室管理人员一同查验实验、实训设备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能够就实验教学的运行情况、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以利不断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五)实验室管理人员认真组织和做好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物资的管理、添置、维修(报修)、报损、报废工作和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实验教学正常、有序进行。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火、环境保护、恶性事故防范和清洁卫生工作。
(六)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避免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实训室影响正常教学。实验室管理人员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做好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并就实验室运行、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
三、经管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应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至少提前五分钟到达实验室,并按照实验(实训)教师的安排,认真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二)实验(实训)结束后要及时清点实验室内各项仪器设备及材料,并锁闭门窗。如发生资产丢失,要及时作调查记录,并报实验室主任,及时做出处理。
(三)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卫生等工作,使实验室资产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管好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材料,做到账、物、卡相符。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设备和其他资产带出实验室。
(五)应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工作,实验(实训)结束后,应督促使用实验室的任课教师,在“实验室及设备使用登记表”上认真进行登记使用情况。
(六)应保证实验室日常管理、使用记录资料的完整齐全。
(七)因管理人员未尽到管理职责,造成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材料损失的,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四、经管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实验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特殊作用;是巩固和加深教学成果,验证课堂所学理论,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学生应通过科学实验努力培养自己的独立工作能力、动手能力、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创造能力;培养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通过实验教学深化对所学理论的认识,严肃认真地完成教学所规定的全部任务。为此,制定如下守则,必须认真执行。
(一)实验前必须了解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二)实验前必须预习实训教学内容及注意事项,明确实验目的、方法和要求。实验结束后,按照规定填写实验报告。
(三)自觉遵守实验教学记律,不得迟到和早退。进入实验室必须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
(四)保持实验室安静、整洁,不得高声喧哗,不准乱扔杂物。
(五)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以事实确实的科学态度进行试验,详细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
(六)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室内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搬弄和拆卸。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机器设备损坏者,要追究责任,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指导老师,进行妥善处理。
(八)不准在实验室利用网络玩各类游戏或上网聊天。
(九)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实验课结束后,要按照实验室有关规定和指导老师的要求做好实验结束工作,经指导老师许可后方可离开。
(十)教学实验课程以外的时间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应事先联系,报告其所需的仪器设备,经同意后,在实验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试验。
五、经管学院实验中心开放管理办法
实验室开放是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需要。开放性实验对培养学生的技能,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及科研素养的形成都具有重要作用。为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效益,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对学生进行开放。为了做好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工作,保证开放实验规范有序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教学中心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向学生实行开放。为学生提供实验场所,使学生在预(复)习实验课项目,毕业论文(设计),科技、科研活动,课程项目小组实践教学和创业设计项目展示,各类社会实践和竞赛活动等方面充分利用实验资源,取得成效。
(二)实验教学中心原则上对本学院学生和本院开设课程相关学生实行开放。开放形式采取定时开放和预约开放形式。定时开放即每周公布具体固定时间进行开放,预约开放则是对成班级建制的有关实验或活动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进行预约,通过计划安排后进行开放。
(三)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仔细阅读和熟悉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指导书,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进入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实验室科学严谨的环境和氛围。对不遵守规定的学生,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可停止其实验工作。
(四)学生在实践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爱护实验仪器和设备,遇到问题及时报告,公共财物不允许占为已有私自带出实验室,不许损坏仪器设备,清扫实验场地,切断电源,水源,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实验室开放时,需安排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维持教学秩序,做好实验安全管理,保证水电、设备、网络的正常运行及器材供应,认真填写学生开放实验的记录工作。
(六)实验室开放时,可根据学生不同层次和要求,提供开放内容,实验内容应以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为主,同时鼓励学院自带课题进实验水。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以后,须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成果备案。
六、经管学院实验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在实验的管理和建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如果档案管理人员发生变动,一定要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努力提高实验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效益性。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职责感,认真细致地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努力提高实验室档案管理科学性、准确性和效益性。
(二)实验室的全体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实验室文档的资料共建、资源共享。
(三)实验工作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借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损坏、丢失要交纳一定的罚金。实验档案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文档的防火、防潮、防蛀、防损工作,每学期末必须检查和进行修复。
(四)每年12 月底完成当年的档案整理,分类、存档工作,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汇总上报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