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秩序管理办法

日期:2014-12-19   |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浏览:866 次[ 字体:    ]

为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现对课堂教学和纪律要求进行规范如下:
一、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教师上课时,要备齐教案、教材、授课日志等基本教学材料。
2.要依据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和教室组织课堂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3.上课时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无特殊情况,不能坐着授课;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课堂上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活动。
4.每次上课都应以各种方式清点学生人数,核实记录迟到、缺课、早退学生名单;要切实负起管理课堂纪律的职责,对于学生上课聊天、睡觉或从事与课堂学习无关等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要敢于提出批评;对纪律特别差的班级或学生,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学院。
二、对学生的要求
1.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请假手续按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办理;无故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上课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讲究文明礼貌,尊重老师,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
3.上课时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课上严禁接打手机,严禁收发信息;上课不得吃东西。
4.实验课要认真按照老师的安排开展学习活动,严禁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三、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1.系、教研室、院办等教学单位要做到管理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认真制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位;充分发挥领导听课、教学检查、教学督导等教学监控机制的作用。
2.各教学单位要及时了解本单位课堂教学秩序情况,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经过教育仍无改正并达到处分程度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院,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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