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4年省级教学团队的通知

日期:2014-12-19   |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浏览:764 次[ 字体:    ]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审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2014〕6号)要求,我校2014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申报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组成。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组成,以专业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设计、开发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团队规模适度。
    2.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基础性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3.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将学校教学管理覆盖学生培养的全过程,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专业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5.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申报范围及重点
    推荐申报的省级教学团队须从校级教学团队中遴选产生。
    重视教学团队网站建设,保证教学团队网站正常运转,网上支撑材料能畅通浏览。凡申报材料没有上网的教学团队不参加本次评审。
    三、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取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结果公示的方式进行。
    四、申报时间
    2014年4月1日前,将院(系)推荐公文(加盖院系公章)报教务处81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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