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日期:2018-08-25   |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浏览:3634 次[ 字体:    ]

 

1 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金融学类本科专业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使金融学类专业高等教育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金融学类专业属于经济学学科门类,以市场经济中的各类金融活动为研究对象,这些金融活动主要包括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金融市场运行与投融资决策,金融产品定价及风险管理,金融机构经营管理,金融宏观调控等,专业知识涉及数学、心理学、法学、管理学、信息技术等领域。

本标准是金融学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在全国范围内作为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规范专业发展、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在满足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之外,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教学质量标准,并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我国金融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整体水平。

2 适用专业

2.1专业类代码

0203

2.2适用专业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包括金融学(020301K)、金融工程(020302)、保险学(020303)、投资学(020304)四个基本专业,以及金融数学(020305T)、信用管理(020306T)、经济与金融(020307T)三个特设专业。

3 培养目标

金融学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为:热爱祖国,维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备健全人格、良好心理素质与合作精神;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系统掌握金融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能够满足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用人的一般要求,或者具备在国内外教育科研机构继续攻读更高等级学位(或从事学术研究)的资格条件。

在满足基本培养目标的同时,各高校还应结合学校特色和社会需求,在培养研究型、应用型或技能型人才上各有侧重,对实际开设专业制定相应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并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发展需要,定期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性。

4 培养规格

4.1学制与学位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可实行弹性学制,但修业年限不少于三年。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学位条件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相应专业所要求的学士学位)。

4.2知识要求

1)工具性知识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强的外语阅读、听、说、写、译的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从事业务工作;熟练运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进行专业文献检索、数据处理、模型设计等;熟练使用专业数据库从事专业论文以及研究报告写作等。

2)专业知识

牢固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既要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原理,也要充分了解金融理论前沿和实践发展现状,熟悉金融活动的基本流程。

3)其他相关领域知识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人才应当了解其他相关领域知识,形成兼具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的均衡知识结构。

4.3素质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国家繁荣昌盛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

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诚信意识,履约践诺,知行统一。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具备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意识。

2)专业素质

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金融发展动态。

3)科学文化素质

具有一定的科学知识与科学素养。具备一定的文学、艺术素养和鉴赏能力。对传统文化与历史有一定了解。

4)身心素质

具有健康的体魄,体育达标。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能力。

4.4能力要求

1)获取知识的能力

能够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主动接受终身教育。能够应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自主学习。适应金融理论和实践快速发展的客观情况,与时俱进。

2)实践应用能力

能够在金融实践活动中灵活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能够对各种国内外的金融信息加以甄别、整理和加工,从而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对策建议。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3)创新创业能力

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够把握金融发展的趋势,学以致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金融问题。具有专业敏感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国际竞争中敢于创新,善于创新。

4)其他能力

具有良好的中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适应金融市场变化所必需的其他能力。

5 课程体系

5.1总体框架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包括理论课程、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三个部分。其中,理论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见附表1)。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包括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专业实践。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提高学生认识社会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专业实践包括专业类实验、专业类实训和专业类实习。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毕业时应取得150左右学分。与此同时,鼓励控制课程,压缩学分,提高课程质量。学分具体构成为:课堂教学130学分左右,非课堂教学(包括专业类实训、专业类实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毕业论文等20学分左右;课堂教学中的必修课90学分左右,选修课40学分左右;选修课中,专业选修课20学分左右,跨学科选修课20学分左右。

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应在折算后满足上述学分要求。课堂教学可按照1618学时折算1学分,专业类实训、专业类实习和社会实践可按照1-2周折算1学分,毕业论文等环节可参照实行学分制学校的相关规定。

5.2课程设置

5.2.1理论课程

5.2.1.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包括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和身心素质三个方面,总学分12学分左右。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体育,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心理健康教育。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另行安排其他课程。

5.2.1.2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涉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和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主要包括哲学、历史、文学、法学等。自然科学知识主要包括数学、心理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等。通识课程总学分32学分左右。其中,外语类课程合计10学分左右,数学类课程合计12学分左右。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学生应至少完成以下通识课程:近代史纲要,逻辑学,大学语文,大学外语;数学分析(或高等数学、微积分),高等代数(或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基础与应用。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另行安排其他课程。

5.2.1.3专业基础课程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学生应完成以下8门专业基础课程: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总学分合计24学分左右。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另行安排其他课程。建议开设的其他专业基础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数理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经济学说史,产业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管理学原理,财务报表分析,管理会计,审计学,系统工程,管理心理学,组织行为学,项目管理,市场营销,民商法等。

5.2.1.4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分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总学分合计42学分左右。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学生应当完成22学分左右的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采取5+X”模式(见附表2)。“5”是指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5门专业必修课,X”是指各院校根据办学特色为学生另行安排的其他专业必修课。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学生还应完成20学分左右的专业选修课。各院校可以根据特色培养目标为学生提供备选课程菜单。

5.2.2实践教学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的教学过程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验技能、实践能力、调研能力、创业能力等。教学方案中应设置实验教学内容,建立相应的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灵感。

实践教学包括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其中,专业实践包括专业类实验、专业类实训和专业类实习等多种形式。专业必修课程的课堂教学应加强专业类实验教学内容。各高校应与相关实务部门建立常态联系机制,确立实践教学的准入标准和管理制度,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5.2.2.1专业类实验

专业类实验是指在部分专业课教学过程中,将能够和需要通过实验教学讲授的内容在实验室中完成。专业必修课程中涉及到技能性教学内容的,应当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逐渐融入实验教学,通过统计软件应用、外汇交易模拟、金融数据挖掘与处理、证券投资分析、保险精算、征信管理、信用评级等多种实验内容,强化学生对专业技能的学习与掌握。条件允许的高校应适当增加专业类实验课的课时。

5.2.2.2专业类实训

专业类实训是依托实务部门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是校内实验课程教学的延伸。各高校应鼓励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学生开展科研创新活动,通过在实务部门的调研考察,开展专业问题研究。学生可以申报校级、省市和教育部设立的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开展创新项目研究。学生在校级及以上各种科研大赛中获奖的,可以获得相应学分,或折抵相关选修课或非课堂教学课的学分。

5.2.2.3专业类实习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应至少包含一次专业类实习,实习时间累积应不少于4周。专业类实习可与专业类实训相结合,既可由学校统一安排,也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实习过程要求有完整的实习记录,学生在实习后需完成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

5.2.3毕业论文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部分课程在教学过程中要训练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并将论文写作纳入课程成绩考核当中。学生在修完所有规定课程后,必须完成一篇不少于8000字的毕业论文。论文合格,方可申请学位。

毕业论文选题须符合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培养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研究兴趣,紧密联系现实金融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毕业论文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必要时可聘请金融实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指导。指导教师要引导和督促学生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 教学规范

6.1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和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应保持相对稳定,并适时修订。执行过程中如需变动,应有规范的论证和审批手续。

6.2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实施教学和组织考核的依据。列入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应在开课前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内容视课程性质而定,一般应包括课程性质、先修课程、课时数、各章节知识要点、教材及参考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考核方式等。其中,核心课程(如5+X”模式中的5门专业必修课)的知识要基本统一。教学大纲一经确定,教师须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考试内容不得超出教学大纲范围。

6.3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授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主要途径。各高校应制定政策和创造条件,鼓励教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进行课堂教学,以保证最佳教学效果。鼓励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

教师在课前需按照教学大纲认真备课,编制《教学进度表》。根据课程内容需要,教师可通过开设习题课和讨论课等形式进行课程辅导。课程辅导过程应合理兼顾个别答疑和集体辅导。

6.4课外实践

    课外实践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学类专业需制定课外实践教学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巩固课堂教学效果,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教师应积极参与指导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6.5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成绩考核要求。成绩考核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组成。鼓励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除期末考试外,可采用作业、设计、调研报告、课堂讨论等多种考核形式,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6.6教材选用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课程以及部分专业课程鼓励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等优秀教材。

2)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应优先选用曾获得省、部级优秀教材奖的教材,或获得国家规划教材立项、省部级精品教材立项的教材;选用教材应在近四年内修订过。

3)部分专业课程也可以选用从国外引进的优秀教材,或由国际知名专家学者编写的、经过多次修订的教材;选用教材应在近四年内修订过。

4)部分专业选修课程,可以选用教师自编教材;没有成型教材的,要求教师编写书面讲义。

7 师资队伍

7.1规模结构

开设金融学类科专业的高,教师数量应能满足教学需要。每个专业应至少配备10名及以上专任教师,每门专业必修课应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对于应用性较强的专业必修课,鼓励聘请金融业界专家参与教学过程,形成创新创业教学指导团队。

专任教师队伍应保持合理结构。讲授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的教师,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8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0%。采取积极措施优化专任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将最后学历为本校的教师比例保持在合理水平。

7.2 背景与水平

专任教师应具有良好的金融学专业教育背景,知识结构合理,能够满足金融业和金融教育发展的要求。通过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等方式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建立专任教师到对口实际部门挂职锻炼制度。鼓励各高校吸收有金融业从业经历的人才从事教学工作。

教师应具有高尚的师德;掌握金融专业教育教学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了解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知识通过学习、研究与实践提高教学创新能力;具有科研创新能力,善于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7.3教师发展规划

开设金融学类科专业的高应按照“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积极引进高水平教师,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推进师资队伍的国际化。在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作用的同时,着力培养年轻教师,有效整合师资力量,稳定教师队伍,发挥教师潜力,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师发展与激励机制,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均衡合理的专任教师队伍。

7.4 教师行为规范

从事金融学类科专业教学的教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对教师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

8 教学条件

8.1信息资源

开设金融学本科专业类时,学校图书馆应有大致覆盖金融学类专业各领域数量充足的图书、刊物和资料。学校图书馆应当拥有金融学类专业教学和科研所需的数字化资源,并且能够提供简便畅通的检索和获取服务。

8.2教学设施与实习基地

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

学校基础实验室座位数量充足。单个专业实验室的座位数不得少于金融学本科专业类一个自然班的学生人数。专业实验室的生均固定资产净值不少于本专业学生学费标准的50%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的学生实习需要有稳定的实习基地。每开办一个专业,原则上须至少配设1个实习基地。实习基地以金融机构为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为辅。

8.3教学经费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的教学四项经费,包括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等,占学费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25%

教学经费增长至少要与学费收入增长同步。

9 质量保障

9.1组织保障

完善系、教研室和课程小组等基层教学组织,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加强教学研讨,理顺教学流程。学校应加强教学管理与督导,积极开展教学观摩和教学咨询,鼓励小班教学,切实保障教学质量。

9.2制度保障

建立和完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基本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排课调课、教材选用、成绩考核、试卷与论文等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建立和完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学生评教、同行互评和社会评学等多元评价体系。

建立和完善学生守则、课堂规范、课外实践等学生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毕业论文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9.3质量监控

学校应建立教学质量状态的数据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专业建立实时教学质量状态信息库。制定质量保障实施规范,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调控改进机制,开展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质量评估,确保教学质量的全程有效监控。应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应定期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10 培养效果

10.1课堂教学效果

建立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学生评价与同行评价相结合的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教学效果评价结果应当作为教学工作考核、年终考核、教学奖励以及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10.2教学成果推广与应用

学校应重视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并将教学成果定期向金融学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报备。对于成效显著的教学成果,应及时推广应用。

10.3生源与创业就业

学校应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制订相应的生源战略与招生政策,以优良的培养效果吸引优质生源,确保可持续发展。按照师资规模、教学条件等合理确定招生规模。高度重视学生创业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保证培养质量,提高就业率。

11 名词释义

11.1政治思想理论课程:各专业学生共同学习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和身心素质方面的课程

11.2通识课程:在高等教育阶段,大学生均应学习的共同课程,一般包历史文学、艺术、、数学、物理、计算机等方面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学知识

11.3专业基础课程:为专业课学习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基础的课程。

11.4专业课程:旨在传授所专业核心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11.5专业实践:与所专业有直接联系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类实验、专业类实训和专业类实习。

11.6专业类实验:在部分专业课教学过程中,借助实验手段完成的部分教学环节。

11.7专业类实训:依托实务部门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是校内实验课程教学的延伸。

11.8专业类实习:学生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务部门从事短期或长期工作,藉以增进对课堂讲授的专业知识的认识。

11.9专任教师:学校在编在岗、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是专业教师的主体部分。


附表1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理论课程设置

课程

性质

学分要求

知识领域

指定课程

建议选开课程

12左右

政治思想

品德修养

身心素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另行安排伦理拓展训练等其他课程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形势与政策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体育

国防教育(军事训练)

心理健康教育

32左右

其中:

外语类10左右

数学类12左右

人文社会科学

自然科学

近代史纲要

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另行安排哲学艺术、心理学等其他课程

逻辑学

大学语文(或中写作)

大学外语

数学分析(或高等数学、微积分)

高等代数(或线性代数)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

24左右

经济学

管理学

政治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数理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经济学说史,产业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管理学原理,财务报表分析,管理会计,审计学,系统工程,管理心理学,组织行为学,项目管理,市场营销,民商法等

宏观经济学

微观经济学

计量经济学

统计学

会计学

财政学

金融学

22左右

5+X”模式(详见附表2

20左右

根据特色培养目标自行安排备选课程

20左右

根据特色培养目标自行安排备选课程,

鼓励学生跨学科选修兴趣课程

 


附表2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必修课程5+X”模式

专业名称

专业必修课程22学分左右

5

X”(备选课程菜单)

金融学

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国际金融,金融风险管理

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国际金融,中央银行学,金融中介学,金融市场学,货币金融史,信托与租赁,国际贸易,国际结算,国际投资,金融经济学,公司金融,固定收益证券,金融工程学,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计量学,常微分方程,应用随机过程,实变函数,数理金融,金融时间序列分析,金融统计分析,投资银行学,投资组合管理,项目评估与管理,资产评估,投资价值分析与评估,房地产金融与投资,证券投资技术分析,金融产品设计,期货与期权,金融伦理学,金融心理学,银行会计,保险学原理,保险精算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保险经济学,保险法,再保险,保险会计,社会保障学,保险经营管理学,保险营销学,利息理论,信用经济学,信用管理学,信用评级,征信理论与实务,信用风险度量方法,企业信用管理,消费者信用管理,金融机构信用管理

金融工程

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金融工程学,金融计量学,金融风险管理

保险学

保险学原理,风险管理,保险精算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投资学

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投资银行学,项目评估与管理,金融风险管理

金融数学

常微分方程,应用随机过程,证券投资学,金融风险管理,金融经济学

信用管理

信用经济学,信用管理学,金融风险管理,信用评级,征信理论与实务

经济与金融

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金融经济学,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国际金融

 


工商管理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1.概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制定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本标准是工商管理类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是设置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标准和依据。各高校可根据自身定位和办学特色,依据本标准制定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对本标准中的条目进行细化规定,但不应低于本标准相关要求。鼓励各高校高于本标准办学。

工商管理类专业主要以社会微观经济组织为研究对象,系统研究人类经济管理活动的基本原理、普遍规律、一般方法和技术。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具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应用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旨在培养和训练学生管理技能和决策能力;二是综合性,注重管理学与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等理论和方法的综合应用。

2.适用专业范围

2.1专业类代码

工商管理类专业代码1202。

2.2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工商管理(120201 K)、市场营销(120202)、会计学(120203)、财务管理(120204)、国际商务(120205)、人力资源管理(120206)、审计学(120207)、资产评估(120208)、物业管理(120209)、文化产业管理(120210),特设及相关专业可参照执行。

会计学专业具体参照《会计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培养目标

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创新精神,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具备人文精神与科学素养,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及管理方法,具有国际视野、本土情怀、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沟通技能,能够在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等组织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目标定位设计人才培养的类型、模式和特色。为适应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实际需要,培养目标可以定期进行评估与修订。

4.培养规格

4.1学制与学位

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各专业可在四年制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但一般修业年限不少于三年,不多于八年

学生完成相关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可授予管理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

4.2知识要求

1)基础性知识。学生需熟练掌握数学、统计学、经济学等基础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2)专业性知识。学生需系统掌握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市场营销学、创业学等工商管理类专业理论知识与方法,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3)通识性知识。学生需选修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科学技术、语言文学、健康艺术、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通识性知识。

4.3能力要求

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的能力结构包括知识获取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以及创新创业能力三个方面。

1知识获取能力。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通过课堂、文献、网络、实习实践等渠道取知识;善于学习和吸收他人知识并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

2知识应用能力。能够应用管理理论和方法分析并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

3)创新创业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与探索性、批判性思维能力,不断尝试理论或实践创新。

4.4素质要求

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的素质结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四个方面。

1)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强的形势分析和判断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价值观念爱国主义的崇高情感。

2)专业素质。具有国际视野,系统掌握工商管理类专业基础知识,具备发现组织管理问题的敏锐性和判断力,掌握创新创业技能,并能够运用管理学理论和方法,系统分、解决组织的管理问题。

3)文化素质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文化品位、人文素养具有时代精神和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积极乐观地生活充满责任感地工作。

4)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具备稳定向上、坚强、恒久的情感力意志力人格魅力。

5.课程体系

5.1课程体系总体框架

工商管理类专业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通选课;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实训课程、实习、社会实践及毕业设计。

本学科各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应控制在140至160学分。其中理论教学学分比重应不高于85%。

5.2课程设置

5.2.1课堂教学

工商管理类专业核心课程包括管理学、战略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学、创业学公司治理、运营管理等课程。工商管理类专业需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与特色,参照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专业必修课程与学分。同时,可以根据专业必修课程体系,自主设置专业选修课程体系与学分修读要求,根据需要设置课程模块(课程组)供学生选择修读。注重学生均衡知识结构的形成,合理设置通选课。专业选修课及通选课的比重应大于25%。

提倡高校间课程资源共享,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人才培养,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课程与便利条件。鼓励开发跨学科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课堂教学方式除了运用课堂讲授方式外,还应广泛采用以培养学生能力和提升学生素质为主的其他教学方式,如研讨式教学、问题导向与解决式教学、文献综述、研究报告、组织讨论和主持会议、口头报告与演讲、自查与互查作业等。鼓励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调动创新创业积极性。

5.2.2实践教学

工商管理类专业须在课程体系中设置实践教学内容。本学科各专业应充分利用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实践教学学分应大于总学分的15%

实训课程: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需要建立充分可用的实验室、实践教育基地、实训基地,开发实验和实训课程。实验和实训课程要按照由基础到高级、由单项到综合、由感性认识到体验创新的方式进行。在实施方式上,应该做到既可以结合相应的课程教学来开设,也可以单独作为一项训练来实施,以保证实验教学的灵活与方便。

实习: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应切实组织学生实习。实习可分为认知实习和专业实习。认知实习是指组织低年级学生进行参观实习,以获取各自专业领域的感性知识,巩固所学理论。专业实习是指组织高年级学生在完成部分专业课教学任务的基础上,进行实际操作练习,使学生了解各自领域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规则,运用专业知识对现实问题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并试图提出解决方案。

社会实践: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组织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勤工助学、公益活动和创业实践等。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实践,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毕业设计:工商管理类专业应加强毕业设计实践性导向,体现工商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鼓励学生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管理实验、创业模拟等多种形式完成毕业设计。毕业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创新意义。

6.师资队伍

6.1师资队伍规模与结构

工商管理类专业应建立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有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经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主干课程的主讲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课任课教师不少于10人。

应从各自领域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部分教学任务,鼓励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

6.2师资教育背景与水平要求

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师资水平与结构应与各专业办学目标、特色相适应。工商管理类专业90%以上的教师需获得管理学相关的学位,其中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低于80%,拥有高级职称(含副教授)及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30%,外校毕业教师的比例不低于30%。

任课教师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学习和成长提供有效指导,并能带领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

7.教学条件

7.1信息资源要求

开设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学校,需要有充足的信息资源。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具有一定数量与专业有关的图书、刊物、音像资料和数字化资源,并具有检索这些信息资源的工具。

7.2教学设施要求

开设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学校,需要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专业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固定资产总额应达到200万元或生均1万元以上,实验室面积应达到100平方米或生均1平方米以上,为每位学生提供有线或无线网络接入条件。

工商管理类专业需要建立稳定的校内和校外实习基地,每100名学生至少建设2个实习基地。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的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管理者参与教学和指导。

7.3教学经费要求

教学经费应满足学生实验、实习、设备更新、教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需求。教学经费的使用应向教学一线倾斜,不得用于非教学用途。教学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及增长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质量保障体系

8.1质量保障目标

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应建立质量保障目标系统。质量保障目标系统包括培养计划质量、培养过程质量和培养结果质量等目标。质量保障体系的各项内容应该在培养计划、培养过程、培养结果中得到切实体现、贯彻和落实。

培养计划质量:培养目标清晰准确,培养模式先进有效,培养特色鲜明具体,培养计划切实可行。

培养过程质量:在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教材的选用、师资的配备、学生学习、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内容和手段、考核方式和试卷质量等方面有明确的质量目标。

培养结果质量:提高毕业生满意度和用人单位认可度。

8.2质量保障组织

组织程序系统是专业建设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应教学单位应设置相应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各类岗位,形成职责明确、全员参与、分工协作的质量保障和持续改善的组织程序系统。

8.3质量保障规范

质量保障规范系统是围绕教学质量目标,建立教学过程关键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课堂教学规范:应制定备课、课堂教学、作业与辅导、考试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实践教学规范:应制定实验课的准备、课堂组织、考核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制定实习准备、实习活动、实习成绩和总结等实习方面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毕业设计规范:应根据不同的毕业设计形式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如以毕业论文为基本形式的毕业设计包括毕业论文准备与开题、指导及写作、评阅与答辩、成绩评定与总结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8.4质量保障监控

质量保障监控是各质量保障组织依据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与规范的要求,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监控机制,实现动态、有效的质量监控与评价。

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表、学期教学总结等基本教学文件;建立和完善学籍成绩考核管理、实验室管理、教学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奖励制度;建立和完善学生守则、课堂规范、课外活动规则等学生管理制度。

监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督导机制、评教机制、评学机制、评管机制、反馈机制、奖惩机制等,以保障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工商管理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会计学专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参照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特制定会计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本标准是高等学校会计学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是设置会计学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

1.概述

会计学是研究会计信息的收集、记录、报告、解释、分析和验证,并有效地管理经济活动的一门管理科学。由阐明会计制度赖以建立的会计理论,以及处理和组织会计实务的会计程序、方法组成。

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应定位于博学的专业人士,培养这样的专业人士应该充分考虑如下具体要求:在会计实践中具备诚信意识和专业操守;课程体系能够与专业素质和能力要求有效衔接;形成保证会计专业技能相关性和时效性的持续学习与创新能力;与会计实务界形成互动,获得会计实务界的有力支撑;会计教育课程持续的质量保证。

2.适用专业范围

2.1专业类代码:

1202

2.2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会计学(120203)

3.培养目标

3.1专业类的培养目标

会计学本科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备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诚信品质,掌握会计、管理、经济、法律和计算机应用的知识,具有实践能力和沟通技巧,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中介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胜任会计及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和创新型专门人才。

会计学作为应用学科,应用型是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学生形成会计专业能力框架,具备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事务管理等实践能力。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学生将跨学科、跨专业的知识融会贯通,培养学生多学科交融的知识视野和思维素质。外向型人才培养要求学生掌握国际前沿的学科理论知识与方法,了解国际经贸规则及会计准则,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沟通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创新型人才培养要求学生通过初步的学术训练,具有一定学术研究能力,或社会实践中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实际需要,培养目标可以定期进行评估与调整

3.2培养特色

开设会计学专业的高校,应根据自身专业定位和优势,明确在办学理念、培养模式、行业领域、服务区域、人才规格等方面的特色,以满足各行各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4.培养规格

4.1学制与学位

会计学专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可实行弹性学制,但一般修业年限不少于三年,不多于八年。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符合培养目标及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习任务,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学分,并符合各项要求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者,经过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4.2知识要求

会计学专业学生的知识要求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识性和其他相关知识三个方面。

1)学科基础知识。作为工商管理类学科下属的专业,会计学专业培养的学生首先要掌握管理学和经济学等学科知识,建立一个良好的、基础扎实的知识背景。

2)专业知识。在具备学科基础知识后,学生需要系统掌握包括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在内的会计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熟悉国内外与会计有关的法规制度和国际惯例。

3)通识性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学生还需要具备文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政治学、伦理学、哲学和艺术等方面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学习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掌握并运用高等数学、统计学、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技能,以及适当的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知识。

4.3能力要求

会计学专业学生的能力结构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两个方面。

1)专业能力。学生需要熟练掌握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准确地陈述和处理会计事项,撰写会计工作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养成职业判断能力,提升专业水准,通过敏锐的洞察力对信息进行恰当分析,为决策支持和风险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2)综合能力。包括知识与信息的获取能力、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以及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持续创新的能力。学生需要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精神,较强的语言与文字沟通能力,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等信息获取能力;较强的学习提高和知识转化与应用能力,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探索理论与实践的创新。

4.4素质要求

会计学专业学生的素质结构包括人文和科学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三个方面。

1)人文和科学素质。学生需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价值观念和应有的爱国主义情怀,注重人文素养,树立法制观念、公民意识和科学态度。

2)专业素质。学生需要具备会计专门知识和技能,具有创新意识以及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基本能力,坚持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勇于奉献的精神。

3)身心素质学生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正确认识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关系以及社会人际关系。

5.课程体系

5.1课程体系总体框架

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包括课堂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课堂教学课程应包括通识课、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通选课)等课程模块。实践教学课程应包括实验、实训、认知实习、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设计)。

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不低于140学分,其中课堂教学课程的学分比重应不高于85%。

5.2课程设置

5.2.1课堂教学课程

会计学专业核心课程(即主干课程)至少要包括基础会计(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含成本会计)、审计学、公司财务(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系统、会计职业道德等知识模块。

会计学专业需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与特色,参照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专业必修课程与学分。同时,需要根据专业必修课程体系自主设置专业选修课程体系与学分。专业选修课程应当与专业必修课程形成逻辑上的拓展与延伸关系,并形成课程模块(课程组)供学生选择性修读。

会计学专业应当着眼于学生均衡知识结构的形成,按照人文与社会科学、数学与科技、语言与文学、健康与艺术、职业发展与就业、经济与管理等类别设置一般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及一般选修课在课堂教学课程中的比重应大于25%,选修课中应含有创新创业内容。

会计学专业课堂教学除了传授知识为主的讲授方式外,还应广泛采用以培养学生能力和提升学生素质为主的其他教学方式,如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现实世界问题及创新创业导向的项目研究、研究性讨论、文献阅读与综述、口头报告与演讲、自查与互查作业等。

会计学专业应当充分使用案例分析这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要经过事先周密的策划和准备,使用特定的案例素材并指导学生提前搜集和阅读相关资料,组织学生开展充分讨论,形成互动与交流。案例讲解需要将案例资料与经济管理理论结合起来,指导学生理解经济管理实践的复杂环境,培养其经济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

5.2.2实践教学课程

会计学专业教学需要在课堂教学之外,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以运用和检验课堂教学成果,了解和熟悉企业的运行状态。实践教学课程应包括实验、实训、认知实习、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学分至少应占总学分的15%。

实验:会计学专业教学需要建立必要、适用的实验室,开发与课堂教学内容相配合的实验课。实验课要按照由基础到高级、由单项到综合、由感性认识到体验创新的方式进行。在实施方式上,应该做到既可以结合具体的课程教学来开设部分实验内容,也可以单独设立专门的实验课,以保证实验教学的灵活性与深度。

实训作为职业化培养的重要环节,会计学专业教学需要安排必要的实训活动。会计实训要求在院校可控的状态下,提供类企业的实际操作环境,对学生进行手工做账和计算机软件操作等职业技术应用能力的实际训练

认知实习:会计学专业应在学生完成基础课和部分入门专业课的基础上,组织学生进行认知实习,帮助学生获取相关专业领域的感性认知,巩固所学理论知识。认知实习主要组织形式为参观国内外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跨国公司的会计(审计)实践和观看相关的会计实践活动影视。

专业实习:会计学专业应制定实习教学大纲,明确专业实习的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明确专业实习的主要内容以及学时分配。在完成大部分专业课教学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学生进行实际操作练习,使学生了解具体经济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规则,运用专业知识对现实问题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并尝试提出解决问题的系统方案。

社会实践:会计学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组织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勤工助学、公益活动和创业实践等。通过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活动,让学生了解社会生活,培养社会责任感,增强感性认识和社会活动能力。鼓励学校积极开展创业实践和创新竞赛,举办创新创业讲座,丰富学生的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

毕业论文(设计):会计学专业应加强毕业论文的实践性导向,体现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鼓励学生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诊断报告、管理模拟、创业设计等多种体裁形式完成毕业论文,提高科学研究能力或实践运用能力。毕业论文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创新意义。

6.师资队伍

6.1师资队伍规模与结构

开设会计学专业的高校,应建立一支规模恰当、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有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核心课程的主讲教师和实验教学人员。专业课专职教师应不少于10人,并应聘请适当数量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兼职教师承担部分教学任务。

6.2师资教育背景与水平要求

任课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为学生学习和成长提供有效指导。专业课任课教师获得会计学相关(含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学位比例应不低于90%,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低于80%,拥有高级职称(含副教授)及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30%,外校毕业教师的比例不低于30%。

专业课任课教师的授课内容,应能体现学科前沿理论和最新会计实践。除了教学要求,专任教师还需要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包括:承担科研项目、出版专著或编写教材,定期产出学术研究、应用研究和教育研究与创新成果;进行知识更新,近5年内至少80%的专任教师进行了专业研修、培训、考察或参加学术会议;与实务界保持紧密联系,近3年内至少30%的专任教师在实务界兼职(如担任独立董监事、财务顾问,挂职锻炼等形式),为企业提供过咨询和培训等服务,或具有一定的实务工作经验。

7.教学条件

7.1信息资源要求

开设会计学专业的高校,需要有充足的信息资源。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具有一定数量与专业有关的图书、刊物、音像资料和数字化资源,并具有检索这些信息资源的工具。专业图书(含电子图书)生均册数应达到5册以上,年均专业图书采购种类应达40种以上,其中外文专业图书达8种以上,近三年专业期刊达20种以上。

7.2教学设施要求

开设会计学专业的高校,需要完备的教学设施,建有专业实验室。教学设施应能满足多媒体教学需要,70%以上专业课程向学生提供多媒体资源。专业实验室固定资产总额应达到200万元或生均1万元,实验室面积应达到100平方米或生均1平方米,每百名学生配实验教学用计算机台数不低于10台。

开设会计学专业的高校,需要建立稳定的校内和校外实习基地,每100名学生至少建设2个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应根据专业特点和条件积极建设和解决,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的密切合作,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管理者参与教学和指导。

7.3教学经费要求

开设会计学专业的院校,教学经费应满足学生实验、实习、设备更新、教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需求,生均的教学经费不低于学生所缴学费的20%。

8.质量保障体系

开设会计学专业的高校,应当围绕质量保障目标要求,形成质量保障组织,制定质量保障规范,建立质量保证监控机制,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

8.1质量保障目标

质量保障目标包括培养计划质量、培养过程质量和培养结果质量等目标。

培养计划质量:培养目标清晰准确,培养模式先进有效,培养特色鲜明具体,培养计划切实可行。应有3-5年的会计学专业发展规划,以及能够实现专业优势并经实践检验的成熟的专业培养方案。

培养过程质量:在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教材的选用、师资的配备、学生学习、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内容和手段、考核方式和试卷质量等方面有明确的质量目标。培养过程应在获取知识和技能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课程方案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并包含实践内容和达到专业期望,体现独特的竞争力,提高学生的职业胜任能力。

培养结果质量:有效支持学生的个人发展和职业发展,持续提高毕业生质量和包括用人单位在内的社会满意度。在确保符合培养计划和培养过程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学位授予率至少应达到90%。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率应不低于70%。

8.2质量保障组织

组织程序系统是专业建设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设会计学专业的高校应设置相应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各类岗位,形成职责明确,全员参与、分工协作、持续改善的质量保障组织体系

8.3质量保障规范

质量保障规范是围绕教学质量目标,建立教学过程关键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课堂教学规范:制定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辅导、师生答疑、考核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建立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多主体参与的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教学效果评价结果应当作为教学工作考核、定期考核、教学奖励以及评优、职称评聘的依据,重视和提高课堂教学能力。

实践教学规范:制定实验课的准备、课堂组织、考核等实验方面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制定实习准备、实习活动、实习指导、实习成绩评定和总结等实习方面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制定毕业论文准备与开题、指导与写作规范、评阅与答辩、成绩评定与总结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切实提高论文质量。

8.4质量保障监控

质量保证监控系统是围绕教学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与规范的要求,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监控机制,建立动态、有效的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

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表、学期教学总结等基本教学文件;建立和完善学籍成绩考核管理、实验室管理、排课与调课、教学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专业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奖励制度;建立和完善学生守则、课堂规范、考试规则、学生管理制度等,以全面、完善、科学的规章制度有效约束和规范教学过程。

监控机制:建立和完善评价教师机制、评价学生机制、评价管理机制、督导机制、内审机制、反馈机制、奖惩机制等,从学校、教师、学生和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者处及时、全面获取客观的反馈意见,并积极整改应对,以保障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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