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通知为了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我院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我院党员发展的相关规定,现就2022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由分团委负责,各班团支部组织,各学生党支部对口审核汇总。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由接收申请并负责谈话的教工党支部负责。 2.推荐人选必须从向党组织提交申请满6个月(2021年10月底前),经党支部派人谈话,并在学院党总支备案的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名单见附表) 3.根据有关规定,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首先从优秀团员中产生。同等情况下,推荐对象优先从获得学院和学校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中确定。推荐对象须积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校规国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近半年无违纪违规情况。 4.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采用民主推荐形式产生: ⑴团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团员大会,宣布推荐要求、条件及候选人名单; ⑵候选人陈述入党认识和意愿; ⑶组织学生进行民主推荐; ⑷团支部支委会研究确认推荐人选; ⑸征求班主任意见并填写推荐意见; ⑹在规定时段内将推荐名单交分团委汇总。 请各班团支部将推荐名单于4月15日下午15时前报分团委,分团委于4月18日18时前将汇总结果及推荐表报学院党总支(学院办公区909)。 附件:(略)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2022年4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