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春季各班推荐党员发展对象人选的通知根据我院2022年学生党员发展规划及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实际,请分团委组织各班团支部按照《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办法》,从学校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党员发展对象人选,并按照要求及时汇总上报。 一、推荐条件 1.推荐对象自愿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参加党校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 2.推荐对象在思想和言行上和中央保持一致,在校期间遵纪守法,综合表现突出,在考察期一年内没有受到过学校、学院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3.推荐对象在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测成绩排名均在班级50%以内,累计考核不及格课程不超过2门。经民主评议突出的学生干部排名可放宽至67%。 4.在校外大型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在教学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入党积极分子,可适当放宽第2项中学习成绩排名的条件。 二、推荐程序 1.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公布推荐条件并组织学生进行民主推荐。分团委、学生会由分团委书记主持召开大会进行推荐。 2.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委会,审核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并确定推荐名单,组织填写入党发展对象推荐报告,经班主任签字后报学院分团委。 3.分团委汇总和审核各团支部及推荐单位入党发展对象推荐材料,填写推荐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上报学院党总支。 三、说明要求 1.本次党员发展对象推荐仅在非毕业班级推荐,推荐人选由各班团支部从备案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请提前做好确认工作。 2.班级团支部推荐结果请于4月15日下午15时前报分团委组织部;分团委于4月18日18时前将汇总结果及推荐表报学院党总支(学院办公区909)。 附件:(略)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2022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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